专科学生到本科院校上课,也能获得学分。
1月24日,广东省教育厅发布《关于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意见稿》)提出,广东省普通本科院校、高职院校、开放大学以及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之间可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,适用对象为学校各类在籍学生和结业生。可认定和转换的全部学分不得超过毕业总学分的50%,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成果不得重复转换。
奖励荣誉类证书也能认定学分
《意见稿》从培训类成果、业绩类成果、课程类成果以及其他类成果的学分认定和转换四个方面,作出详细解释。
其中,能力(业绩)类成果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岗位业绩证书。
岗位业绩证书包含奖励证书、人才计划、知识产权奖励、软科学或其他岗位业绩成果。具体来看,就是我们常见的科技进步奖、教育教学成果奖、创业竞赛、五一劳动奖章、技能大赛、技术能手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、南粤工匠、特支计划、技能大师、工匠大师等岗位业绩奖励、荣誉,各高校可认定和转换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。
除了这类奖励荣誉,培训类成果也能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。
培训类成果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企业认证证书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、非学历教育培训证书等,各高等学校可根据各类证书的级别和内容相关程度,进行认定和转换。
需要注意的是,非学历教育培训证书是指在各高校非学历教育、教育培训机构、职业培训机构等获得的培训证书,时间上要求在获得培训证书的3年内,才能进行学分认定。
同一学历层次学分认证需课程相似度达80%
课程类成果中,同一学历层次高校之间,比如都是本科院校,教学内容相关度在80%以上,就可认定和转换为相应课程的学分;低一级学历类教育课程,比如专科到本科,学分认定和互换需要课程教学内容相关度达到100%。
简单理解,如果是一名专科学生,想去其他专科学校选修课程,那课程相似程度达到80%就可认定为学分互换。但如果要去本科院校,就需要课程相似程度达到100%,门槛相对有所提升。
而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,需要自学考试大纲与高等学校课程标准(课程大纲)所规定的教学内容相关度达到80%以上,不分学历层次,可进行认定和转换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与在线开放课程,则可根据课程的教学目标、教学课时、教学内容和考核要求等内容,进行认定和转换。
除此之外,对于职业经历、劳动实践等其他成果的学分认定和转换,需要经高等学校认定。而退役军人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、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以及相关公共选修课程,直接获得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。
该《意见稿》主要是为了促进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沟通和衔接,探索建立知识学业、技能培训、岗位能力等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学分认定和转换机制,畅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、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之间的转换通道。
《意见稿》明确,广东省教育厅支持同区域、同层次高等学校,通过课程互选互认、开设公共课、学生交流、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,简化课程认定程序,扩大课程认定范围,促进职业教育、普通教育、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、互认。并鼓励高校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学分互认机制。
南方+记者 刘汉能